| ACCA | CET | EMBA | GMAT | GRE | JAVA认证 | Linux认证 | LSAT | MBA | MPA | Oracle认证 | PETS | TOEIC | 保险资格 | 报关员 | 报检员 | 成人高考 | 城市规划师 | 大学英语 | 导游 | 电子商务师 | 法律硕士 | 房产估价师 | 高级会计师 | 工程硕士 | 公务员 | 国际内审师 | 国际商务师 | 会计硕士 | 会计职称 | 会计资格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监理工程师 | 建造师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经济师 | 精算师 | 考试试题 | 考研 | 口译笔译 | 秘书认证 | 人力资源师 | 软件水平考试 | 商务英语 | 实用英语 | 司法考试 | 思科认证 | 同等学历 | 土地估价师 | 托福考试 | 外销员 | 微软认证 | 物流师 | 项目管理师 | 小语种 | 雅思考试 | 在职硕士 | 造价师 | 证券认证 | 执业护士 | 执业药师 | 执业医师 | 职称英语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咨询工程师 | 资产评估师 | 自学考试 |
华夏学习网_会计职称_会职动态_ 会计资格考试政策有变化

会计资格考试政策有变化

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调整考试科目 实行单科累计制度


部、人事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原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作了修订,决定从2001年开始对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政策作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学历以上不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不在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或助理会计师。
二、调整考试科目。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为二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取消原《成本会计》考试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定为四个科目:《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经济法》。
三、实行单科累计制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仍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文章发布:华夏学习网 发布时间:2006-07-03
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版权所有©2004-2008 华夏学习网 edu114.cn. 保留所有权利  ICP许可证编号:京06063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