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空间扩展模式及效应分析
一、城市群空间结构
城市群空间的圈层结构可以划分为核心首位城市带、城市组群发育带、城市个体分布带和城市群腹地带等四大部分,它们以首位城市为核心依次向外推移,各圈层内的产业结构、城镇规模、城镇密度及城镇组群的等级依次降低。以此为骨架形成理想的城市群结构形式。这种理想的空间结构最终是否发生偏离,还受制于以下因素:首先,双核或多核结构。在城市群内部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规模接近的大城市,使圈层结构在这些大城市影响范围的同侧出现范围的压缩或缺失。这种情形在我国的几大城市群中比较多见,如京津冀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辽东半岛城市群等都具有这个特点。其次,由于自然条件的阻隔,城市群圈层结构的连续性、贯通性出现断裂和变形,而外围圈层呈现出松散和组团状的格局,如川渝城市群。第三,城市群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圈层结构也有差异。城市群发展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即初期阶段、成长阶段、形成阶段和成熟阶段,城市群发展每进入一个新阶段,其圈层结构就外推一层。
二、城市群的空间扩展模式
从城市群空间扩展的内部形态看,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模式:
第一,核心―放射空间模式。在城市群核心首位城市初期的扩散过程中,由于自身还需要集聚经济要素,并不具备圈层扩展的能力,往往只能沿主要的发展轴向外扩展,这就形成了“核心―放射空间模式”。
第二,双子座的空间模式。在城市群内有两个核心首位城市,它们无论是经济实力、城市规模和吸引能力,还是在城市群中发挥的作用,都起着“双核心的作用”。我国沿海地区的许多城市群都具有这种双核心的特征,如北京和天津、广州与香港等。
第三,核心―圈层空间模式。城市群内部的核心首位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管理决策等方面的综合功能突出,且对外的交通基础设施和向外延伸的伸展轴在各个方向上分布比较均匀,在核心首位城市扩散作用明显之时,城市群内部的空间扩展模式就从轴向扩展为主转向圈层扩展。这种类型的城市群经常出现在纵横交错的交通要道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较为均质的地域,如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群等。
第四,多中心网络化空间模式。在城市群内部同时存在着几个在规模、功能等方面相当的城市,且经济要素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也表现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市群体空间必然向多中心网络化的空间结构演化。另外,在交通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网络比较发达的地区,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等可以便利地进入这些网络体系,也容易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空间模式。如湖南省的长株潭城市群等省级及省级以下的城市群都具有这种模式的雏形。
三、城市群的空间扩展动力机制
(一)市场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群的空间扩展形式主要还是依赖市场机制。市场力决定了经济要素的流向以及在特定地域上的集聚,并且由此引发了人口的空间集聚模式,这些都构成了城市群空间布局的前提和内容。只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市场的作用力有所差异而已。如在城市群形成的初期阶段集聚是主要的驱动力,在成长阶段集聚扩散是主要的驱动力,在形成阶段扩散集聚是主要的驱动力,在成熟阶段扩散是主要的驱动力。正是通过城市群内部的不同等级城市的集聚和扩散作用,逐步形成由国家级城市群―地区级城市群―地方城市群所组成的分工合理、协调有序的城市群梯度链,把城市群内各城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成合理的城市发展体系、产业发展体系、技术扩散体系、市场组合体系和功能分布体系。
(二)政府机制
作为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以及基础设施供给的主体,政府对城市群的空间扩展模式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一般而言,政府作用于城市群的行为主要有引导性行为和强化性行为两种。政府引导性行为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供给基础设施、建立协调机制和培养人才等方式改革和完善投资环境,提高经济要素配置的效率,促进城市和城市群发展的行为。实行引导性行为的政府主体包括城市群内所有的城市政府,实施的手段主要有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种类型的基础设施规划等。政府的强化性行为是指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决定城市的设立及其区划范围、参与城市的管理和协调城市群内部的事务等行为。实行强化性行为的政府主体不仅包括城市群内所有的城市政府及其上级政府,而且包括具有官方性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的手段基本都是行政强制手段。
(三)市场和政府的合力机制
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因外部性而失灵,政府因内部性而失灵,因此,只选择市场或只选择政府都是不完善的。该理论对解释城市群空间扩展机制同样也有适用性。尽管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经济要素能够在城市群间合理有序的流动,但如果没有政府行政、经济、法律等支撑体系作保证,没有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城市群的空间扩展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特别是在绝大多数城市群的集散主要沿交通干线进行以及城市群内的城市建成区扩展也是自市中心沿交通干线呈触角式增长的情况下,市场和政府的合力机制愈显重要。只有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同时发挥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促进城市群规模和体系的合理化,释放城市群的整体功能。
四、城市群空间扩展效应
(一)企业的分工效应
从劳动地域分工和工业生产组织理论角度,为了获得最大效益,企业纵向联合、空间分散的生产组织方式,比纵向联合、空间集聚的生产组织方式要优越;而纵向分离、空间分散的生产方式最为优越。做出这种论断主要是基于企业纵向分离与下面两个因素有关:一是降低成本,二是不具备相关的知识。前者表明企业如果想要自己生产也可以在内部组织完成,只是出于降低成本等原因而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而后者表明企业自己不具备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只能依赖外部组织。但不论何种原因,企业采用纵向分离的生产方式,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而且能够汇集外部知识。而从企业的联系费用、知识和信息的有效传递距离看,企业在空间的分散又不可能离得太远,还需要空间上的适度集聚。城市群内集群经济的产生以及企业在城市群内迁移都是上述两个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与反映。
除此之外,企业的纵向分离、空间分散还与城市群空间扩展过程中自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有关。在城市群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经济要素和人口的集聚,社会对各种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这诱发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为满足社会和专业化生产的需求,企业开始纵向分解生产活动,把部分加工生产向城市外转移,给予同行业别的独立厂家去完成。在企业分工不断深化和工厂外迁的过程中,企业在城市群内部开始形成合理的布局,而城市群区地域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
从表象形式上看,伴随城市群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企业分工效应往往导致介于科层组织和市场组织之间新组织形式――企业集群的出现。
(二)产业的集散效应
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表明,在城市“极化”作用增强的过程中,外部规模经济为产业发展提供了额外的边际收益。为了获得这部分收益,那些与城市群内优势产业关系密切的辅助性、补充性产业开始向城市群内聚集。当然,仅靠规模经济,只能使某些产业的特定的生产中心得到发展,而在多样化经营下,各种经营之间的机能特殊化才能得以增强。由于这种不同产业间相互的关联效应和产业本身的聚集效应,形成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由此而产生了产业的聚集经济。产业的集聚吸引了人口的集中,在需求的指向下,以服务社会为目标形成的第三产业甚至一些与聚集经济无关的产业随之也聚集于城市,城市聚集经济逐步形成。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城市群发展阶段向前推进,产业和人口的迅速集中,必然造成城市聚集不经济,使产业发展的成本大大提高,产业的边际产出被高额的拥挤成本所抵消。生产要素成本和报酬发生了变化,那些产品附加值低的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会失去城市区位的聚集经济效应,而不得不向城市外围地区扩散。产业扩散的结果是在核心首位城市的周围形成若干个中小城镇,这些城镇的产业之间由于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效应(或劳动地域分工联系)而联系紧密。
当然,产业的集聚与扩散并不能绝然分开,特别是在城市群发展的后三个阶段,当核心首位城市中位于产业链末端的产业向外扩散时,位于价值链前端的产业却在向核心首位城市集聚。正是在产业的集聚与扩散过程中,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逐渐趋向合理,基于产业链关系的城市群体系也逐步建立。
(三)城市功能的竞合效应
城市功能的竞合效应也是伴随城市群的发展而逐步变化的。
在城市发展的初期阶段往往以少数几个功能为主,随着城市的发展其功能也不断增多,即为城市功能的集聚。此时,由于城市群内各城市之间经济关联性不强,城市体系相对也比较封闭,为满足城市内部及周边地区的需要,各城市就会建立比较完整的功能体系。尽管功能全,但服务能力比较弱。“弱而全”的功能体系,在城市经济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与邻近城市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竞争。
当城市群的发展进入成长和形成阶段时,各城市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城市的功能也进一步增强。区域内的核心首位城市或中心城市因功能过度集中而不堪重负时,它的部分功能就会向城市的近远郊区和临近的城市转移,即为城市功能的扩散。城市功能的扩散过程,使得城市内部“弱而全”的功能体系被打破,城市之间的功能由竞争向竞争合作转变。在此过程中,城市群内的功能开始重组,各城市形成“强而少”的功能体系,城市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加强,功能的合作日显重要。
进入城市群发展的成熟阶段,在市场力和政府力的共同作用下,城市群内部通过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在与外界不断进行能量交换的过程中,系统产生了自组织功能,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结构,各城市的功能更加明确,城市之间的功能合作取代竞争,城市群整体的经济效益和对外服务能力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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